共计划选调1000人。高校名单如下:
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东北大学、湖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中国海洋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的毕业生,已经签定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品学兼优,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志愿到基层锻炼成长,服从组织分配。
4.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学习成绩优良。
5.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应届大学毕业生优先选调。
6.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7月31日)。
7.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省2020年计划选拔选调生650名,接收安排选调生所需的行政编制,由各地各单位在本级或本单位行政空编中统筹解决。
1.计划从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高校)2020年应届博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选调生50名。
2.计划从省内外部分高校(见附件1)的福建生源2020年应届本科、硕士优秀毕业生中,选拔385名选调生,其中:党政类325名,法院类30名,检察院类30名。
……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奉献,志愿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
3.学习勤奋刻苦,专业基础扎实,学业成绩优良。本科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必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身体、心理健康,能够适应基层工作和生活环境,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在大学学习期间应担任过学生干部。
沿海(包括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部书记或校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院(系)级团委、学生会部长以上职务不少于1年;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
山区(包括三明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下同)生源的本科生,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副班长、团支部副书记或院(系)级团委、学生会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生源的本科生,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硕士研究生在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应担任班委以上学生干部不少于1年。
(2)18周岁以上,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1月及以后出生,以下类推),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3)党政类选调生,在同等条件下,侧重选调土建、财政金融、环境生态、交通水利、海洋科学、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等专业的毕业生。法院、检察院类选调生,仅限于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中:沿海生源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山区生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选调。
上述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必须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研究生必须是参加统一招生考试或按规定免于考试录取的。定向、委培以及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网络教育、成人教育等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
计划选调100名2020年应届毕业生。安排到青海省省直单位(含垂管单位)、部分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工作(见附件1)。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有远大的理想抱负和真挚的家国情怀,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二)爱党爱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户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三)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服从组织安排。
(四)身心健康,具有能在高海拔地区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2.学生干部;3.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团体奖励除外);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人员(上述条件须在2019年12月9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年满18周岁。本科生一般为199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为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为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公安机关印发的居民身份证日期为准)。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相应放宽两岁。
(七)在校期间能顺利完成各学科学习任务,成绩达到合格等次以上,2020年7月20日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公务员(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7.现役军人;8.受过处分的人员;9.定向、委托培养生,自考、函授、电大等成人教育毕业生;10.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本文源自微信公众号:青年选调生